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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有舊制與新制之分,新舊之差不但給付條件不同,給付標準也不一樣,但外界一直有「新不如舊」論戰,認為新制退休金對勞工不利,還是舊制比較優。若要總結舊制與新制退休金優劣,新制給付標準的確比舊制低,但從「領不領得到」,新制的保障性遠優於舊制,因為舊制領得多,卻九成以上領不到,等於「看得到、吃不到」,不如新制確定領得到來得實在。
勞工退休金舊制指的是2005年7月之前的年資,適用勞基法的退休金;新制則是2005年7月上路,此後才進入職場或轉職的勞工一律適用新制。當年適用舊制者,可在新制上路五年內改選新制,並保留舊制年資,因此有些勞工屬於舊制與新制都有,若未在五年內改選新制,則屬於純舊制勞工。
從給付標準來看,舊制退休金一年1個基數(指一個月薪資)起跳,前15年年資甚至是一年2個基數,最多以45個基數為限。新制退休金若以每月提撥薪資6%計算,等於一年是0.72個基數,以致網路上不時出現「新不如舊」大論戰。但真的如此嗎?
舊制與新制其實各有優劣。若從給付標準來看,新制的確不如舊制,因為新制是按月直接提撥薪資6%到每個勞工專屬個人帳戶,一年等於提撥薪資的72%,比起舊制是前15年年資,一年領二個月薪資,第16年起一年一個月薪資的退休金,新制退休金的確比舊制少。
不過若從「可攜式」與「領得到」比較,新制的保障性遠優於舊制。舊制退休金規定於勞基法,勞工要領到舊制退休金,必須符合勞基法第53條規定,也就是要在同一家公司工作,而且工作年資滿25年,或是工作年資滿15年、年滿55歲,或是工作年資滿十年、年滿60歲。最大問題是,如果勞工中途換工作,年資要重新計算,終其一生可能都領不到退休金。
也就是說,舊制雖然領得多,但過往就是九成以上勞工都領不到,被譏為「看得到吃不到」,因此後來才會在2005年催生勞退新制,最大特點就是改成「可攜式退休專戶」制度,勞工換工作,退休金帳戶跟著走,只是換新雇主提繳退休金,退休帳戶專屬個人,確保一定領得到。
其次,舊制退休金訂有最高給付45個基數上限,一般勞工若同一家公司工作滿30年,退休金就可達45個基數,意味勞工若繼續在同一家公司工作超過30年,新增的年資都不能再轉換成退休金。過去有很多在大企業工作的勞工,如果大半輩子都在同一家企業工作,超過30年年資變成無效年資,無法再累積退休金。
新制退休金則無退休金提繳年資上限,那怕勞工只在一家企業工作一個月,老闆都得提撥一個月的退休金。其二,勞工不用擔心換工作就沒有退休金。其三、勞工即使年滿65歲、70歲,甚至80歲,只要還在工作,老闆都有提撥退休金義務,勞工若一輩子工作40年、50年,天天都有退休金。
最後,勞工終其一生累積的退休帳戶,每一年都可以參與勞退新制基金投資收益分配,當年賺得多就分得多,即使虧損,政府也提供保證收益,確保退休金本金不縮水。所以雖然新制退休金給付看起來不如舊制,但如果基金收益分配頗豐,幾十年換算下來,未必會比舊制差。
整體來說,舊制退休金優?還是新制退休金比較好?對早年終生職的工作型態來看,或許可以為期盼一份優渥退休金而為一家企業付出一輩子心力,但九成勞工領不到的退休金,是虛是實?或許後期上路的新制退休金,勞工可能未必滿意,但至少確保人人領得到,可以算是最大的優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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