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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應好好利用今年10月到12月研發費用抵扣比率可從75%上升至100%的優惠政策。
一、受益群體
這次為期三個月的優惠政策,只對現行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75%的企業,並不包括以下企業:
(1)本身已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六大負面清單行業,包括菸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
(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率自2021年1月1日起已經提高至100%的製造業企業。
(3)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率自2022年1月1日起已經提高至100%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二、計算方法
2022年前三季度發生的研發費用,仍適用75%加計扣除比率,新優惠政策僅針對第4季度發生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率提高至100%,對第4季度發生的研發費用,官方提供了兩種計算方法:
(1)按實際發生數計算。
(2)按全年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後的經營月份數占其2022年度實際經營月份數的比例計算(簡稱比例法)。
舉例來說,有家軟件企業(非科技型中小企業),在2022年3月10日開始生產經營,2022年共發生符合加計扣除條件的研發費用人民幣600萬元,其中2022年3月到9月發生了人民幣400萬元,10月到12月發生人民幣200萬元。
若該軟件企業選擇按實際發生數計算,則2022年全年可加計扣除金額為人民幣500萬元(400×75%+200×100%);但若選擇比例法,則2022年全年可加計扣除金額為人民幣495萬元(600×(7/10)×75%+600×(3/10)×100%),很明顯,該軟件企業選擇按實際發生數計算對公司較有利。
但實務中並不是選擇按實際發生數計算就對公司一定有利,台商應根據研發費用的自身實際情況,分別依兩種計算方法試算,從而選擇對公司最有利的計算方法。
三、享受方式
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及現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條件,並在辦理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直接填報享受100%加計扣除,同時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無需向稅務機關申報,也就是所謂的「真實發生、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方式。
四、其他事項
若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則在2022年第4季度按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並不區分形成無形資產的研發成本,是發生在2022年第4季度,還是發生在之前季度。
企業委託其他單位發生的研發費用,也可按規定在第4季度享受100%加計扣除政策,也就是委託境內機構或個人,或是委託境外機構進行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可按發生額的80%計入委託方研發費用並進行加計扣除。
但若委託境外機構研發費用,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研發費用的三分之二部分,及委託境外個人發生的研發費用,都不得進行加計扣除。
台商在大陸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的政策,主要還是按財稅〔2015〕119號、財稅〔2018〕64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8號等規定執行。
(本文發自上海,網址www.mychinabusin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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