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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發生重大工安事故的高爾夫球製造商明揚(8420)昨(1)日公布第2季財報,因獲預付理賠款3億元等,第2季由虧轉盈,上半年獲利2.37億元,每股純益4.29元。
另該公司董事會並通過與母公司明安股份轉換案的轉換基準日,由今年9月30日改為12月31日。
明揚是於去年9月22日發生屏東工廠爆炸事故,造成百餘人傷亡,遭經濟部勒令停工100%產能。而該公司歷經善後處理,去年營運由盈轉虧,全年虧損9.3億元,每股純損17.4元,而今年首季仍處虧損狀態,單季稅後虧損5,269萬元,每股淨損0.95元。
不過,該公司所投保保額近15.3億元的財產保險,於4月19日獲得預付理賠款3億元通知,隨後匯撥入帳,加上先前已收取並認列責任險理賠收入1,657萬元,挹注第2季由虧轉盈。
依據明揚公布數據,上半年獲利2.37億元,每股純益4.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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