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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泰董座吳金泉違反證交法遭判六年六個月 公司:營運一切正常

本文共324字

經濟日報 記者林薏茹/台北即時報導

資服廠晉泰(6221) 5日公告,法人董事長代表人吳金泉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案,台灣高等法院更改判決結果為六年六個月。晉泰表示,吳金泉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公司營運一切正常。

晉泰公告,吳金泉不服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之判決六年八個月,故提起上訴,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現由台灣高等法院更改判決結果為六年六個月。

晉泰表示,吳金泉將委由律師繼續上訴,以捍衛清白,此案為法人董事長之代表人個人行為,與本公司無關,對財務、業務均無重大影響。

吳金泉為股市聞人,2003年起接連入主興泰(1235)、福懋油(1225)、福壽(1219)、晉泰等上市櫃公司,2020年因涉嫌福懋油掏空案,與福懋油前董座吳美紅(吳金泉胞妹)、時任興泰財務主管秦慧如等三人,同遭台中地檢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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