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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稅唸學堂/他中風花了150萬搭醫療專機回台,國稅局為何不准列報醫藥費?

國稅局表示,在國外就醫,符合規定的醫藥費可以列舉扣除,但往返的交通費、旅費不能列扣,醫療專機即是不能扣除的交通費。圖為示意圖。 報系資料照
國稅局表示,在國外就醫,符合規定的醫藥費可以列舉扣除,但往返的交通費、旅費不能列扣,醫療專機即是不能扣除的交通費。圖為示意圖。 報系資料照

本文共952字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于先生(化名)到東南亞旅遊,突然中風,在當地醫院緊急處理後,搭乘醫療專機回台。一趟醫療專機將近150萬元,于先生附上單據,列舉扣除醫藥費。被北區國稅局剔除,補稅16萬多元。官員說,只補稅,不罰款。

官員指出,不只看護費不屬於醫藥費,交通費也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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