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1142字 房地合一 新竹 新功能 訂戶專屬分享 點擊這裡展開專屬分享視窗,即可將付費文章分享給任何人免費閱讀! 我知道了 ', '', '', '', '', '', '', '', '', '', '', '', '', ' 00:00 2023/10/17 13:17:37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小張(化名)找到竹科的工作,民國109年在附近買了間房。後來他住公司宿舍,把房子租了出去。111年7月調職南科,8月賣房,申報房地合一稅時,填寫適用「調職」的非自願性因素。結果出乎小張意料,不但申請被台北國稅局駁回,房客還交代了月付租金。 房地合一稅結案後,小張案件被轉給負責綜所稅的稅務員,追查漏報租賃所得。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本週免費看VIP文章,剩 篇 展開全文 或者 選擇下列方案繼續閱讀: 加入數位訂閱 暢讀所有內容 彭博等8大外媒、深度內容、產業資料庫、早安經濟日報、無廣告環境 訂閱 加入udn會員 閱讀部分付費內容 免費加入 會員可享有收藏新聞、追蹤關鍵字.使用看盤系統等服務 登入或加入會員 登入udn會員 免費試閱 登入或加入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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