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1634字 國稅局 房地合一 贈與稅 發燒話題 新功能 訂戶專屬分享 點擊這裡展開專屬分享視窗,即可將付費文章分享給任何人免費閱讀! 我知道了 ', '', '', '', '', '', '', '', '', '', '', '', '', ' 00:00 2024/01/25 12:27:13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李先生(化名)在106年6月簽訂買賣契約書,以1,100萬元買下媽媽名下的房地,112年2月1日賠售,賣1,000萬元。房地合一稅申報虧損,被台北國稅局打回票,成本調整為212萬5,575元,補稅149萬多元。怎麼回事? 台北國稅局官員說,李先生當年未提示支付價款證明,國稅局核課贈與稅,「是贈與,不是買賣」,房地現值合計210萬元,不到贈與稅課稅門檻,國稅局發了免稅證明書。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本週免費看VIP文章,剩 篇 展開全文 或者 選擇下列方案繼續閱讀: 加入數位訂閱 暢讀所有內容 彭博等8大外媒、深度內容、產業資料庫、早安經濟日報、無廣告環境 訂閱 加入udn會員 閱讀部分付費內容 免費加入 會員可享有收藏新聞、追蹤關鍵字.使用看盤系統等服務 登入或加入會員 登入udn會員 免費試閱 登入或加入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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