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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先生(化名)獨資開了一家商號,買地蓋房,110年7月賣了房地,111年5月計入營利所得申報個人綜所稅。北區國稅局說他報錯了,退了綜所稅,補課他房地合一稅42萬,罰款8萬。
孫先生後悔做了兩件事:提列折舊和配合買方拉高房價壓低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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