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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AI 造假成本趨近於零、AI 犯罪如影隨形,法律發展能否趕上科技?

【 AI 社會新挑戰】專題報導,解析 AI 時代的機會與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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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稅唸學堂/莊太太房地分屬新舊制 賣房報稅採對己有利 國稅局說不行

莊太太認為納稅人有權利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申報,台北國稅局卻指出,這不是納稅人能選擇的,依所得稅法規定,該新制的費用報在新制,不屬新制的不能報。圖為示意圖。 記者林澔一/攝影
莊太太認為納稅人有權利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申報,台北國稅局卻指出,這不是納稅人能選擇的,依所得稅法規定,該新制的費用報在新制,不屬新制的不能報。圖為示意圖。 記者林澔一/攝影

本文共958字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在房地合一稅實施前的104年,莊太太(化名)和閨蜜合買桃園平鎮的一戶房地,109年莊太太買下閨蜜的持分,111年整戶賣掉。二分之一持分申報舊制,二分之一持分申報房地合一稅,莊太太將仲介費等「全部」報在房地合一稅,台北國稅局說不行,只准報一半。

莊太太不服,認為納稅人有權利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申報,她沒有兩邊報,費用報在新制,舊制就不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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