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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稅唸學堂/財政部3措施 輕放建商房地合一2.0 成本採推計

財政部核定高雄國稅局呈報的方案,建造成本認列可以參考不動產估價公報,也可以參考各縣市營造公會所列的。 記者劉學聖/攝影
財政部核定高雄國稅局呈報的方案,建造成本認列可以參考不動產估價公報,也可以參考各縣市營造公會所列的。 記者劉學聖/攝影

本文共2093字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為了不給房價添柴,財政部最近做了一個大抉擇,賦稅署核定了「建商成本一致性認定原則」,不對建商課重稅,這無異是對建商的房地合一2.0輕輕放下。

事情發生在總統大選前,國稅局對建商查稅,凡按同業利潤標準報稅的,要調整,中部、南部建商跳腳,透過建商公會與財政部溝通。公會反映,若依稅法規定,按「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核成本,成本太低,形同對建商課重稅。建商只能轉嫁賦稅成本,房價必然一波大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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