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離婚分家產/說好借名登記股票,離婚時,她卻改口是老公送的?專家點出這關鍵

如果是贈與的,登記在誰名下就是誰的,離婚時不用拿出來分, 如果借名登記,就要回歸原始所有人身上,又因為是婚後取得,就得拿出來分。 圖片來源:Freepik.com
如果是贈與的,登記在誰名下就是誰的,離婚時不用拿出來分, 如果借名登記,就要回歸原始所有人身上,又因為是婚後取得,就得拿出來分。 圖片來源:Freepik.com

本文共1165字

經濟日報 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事業有成的A先生是一家上市公司董事,本身也持有相當的公司股票 ,在做財富傳承規劃時,他先將股票分成多次贈與太太,打算日後再贈與給小孩。沒想到,計畫行進一半,夫妻感情生變,A先生悄悄把「 放在」太太名下的股票,反贈與回自己名下,結果被太太發現,一狀告上法院 。

A太太控吿先生偽造文書,並且很肯定地告訴法官說,「這些股票是先生送給她的」,為什麼太太要強調這一點?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本週免費看VIP文章,剩
或者
選擇下列方案繼續閱讀:

加入數位訂閱 暢讀所有內容


彭博等8大外媒、深度內容、產業資料庫、早安經濟日報、台股明星賽、無廣告環境

加入udn會員 閱讀部分付費內容

免費加入

會員可享有收藏新聞、追蹤關鍵字.使用看盤系統等服務

登入udn會員 免費試閱

上一篇
明明有貸款750 萬元,王先生繼承1,000萬房,三年後賣掉為何倒賠12.5萬元?
下一篇
台股2萬點,還有什麼股票可以買?亞翔、威剛…這11檔Q1拿到業績護身符,年增率最高314%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