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花蓮將發縣民每人3千振興券 發放時間領取資格出爐

本文共536字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花蓮即時報導

花蓮震後觀光低迷,連帶衝擊經濟民生,縣府編列10億元預算發放經濟振興券,已敲定下月12日至18日發放,符合資格的縣民每人可領取總值3000元的振興券,使用時間到明年2月28日為止。

縣府表示,為方便民眾領取,設定發放時間共7天,10月12、13日在各鄉鎮市的村里發放所發放,14日到18日則在鄉鎮市公所或公告的指定定點領取。振興券為有價證券,可視同現金在縣內使用。

發放對象以今年地震發生時的4月3日為基準日,基準日已設籍於花蓮縣的縣民、基準日已取得居留證、定居證且居留、定居地址在本縣的外籍,含中國大陸、香港、澳門籍配偶、基準日已出生未及列冊設籍的新生兒且已於60天內設籍花蓮縣者。

縣府提醒,民眾領取時,務必攜帶身分證、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及印章,可親領也可委託他人代領;若是未成年人,應由父或母或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未成年人之身分證,或含記事之戶口名簿代為領取。

縣府表示,0403地震後不斷有餘震,接著7月颱風來襲,造成花蓮聯外道路一遇豪大雨就容易中斷,影響遊客到花蓮旅遊意願。縣府在財政不寬的情況下,仍編列10億元發放振興券,盼促進更多消費,不僅縣民可拿振興券消費,商家收取後也可再運用,希望振興券能重複多次流入市場,不斷循環,擴大經濟效益。

花蓮縣政府下月12日起發放振興券,盼刺激震後低迷的經濟。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花蓮縣政府下月12日起發放振興券,盼刺激震後低迷的經濟。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上一篇
山陀兒颱風減弱 高鐵明全線正常營運
下一篇
企業哀鳴!山陀兒颱風龜速 颱風假一天又一天損失慘重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