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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頻道/新創延攬海外人才攻略

本文共1156字

經濟日報 黃沛聲(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根據國發會的人口推估統計顯示,我國將在2025年邁入超高齡化社會,也就是指65歲以上人口占到總人口20%以上,且2039年預計突破30%,2070年更將上看43.6%,讓人不得不正視未來超高齡社會的議題。當人口高齡化成為削弱國力大敵,各國所祭出的招數,無非一方面加強醫療與照護,另方面推出移民政策,吸引優質新住民。

今年初,內政部針對《入出國及移民法》再推新修法,主要鬆綁外國人在台停居留規定,目的是為了吸引更多海外優質人才來台創業並增加留台誘因。透過引入外國人才、留住來台求學學子的政策修訂,或能為國內產業及南向政策注入活水。

這樣的法案修正早在2014年就已經上路,加上這些年國內發展新創的力道加大,條件也逐漸放寬,新創團隊應善用法規尋覓適合人才發展跨國市場,為營運發展找到新的成長動能。

我用兩種不同情境,簡單說明現行的外國人來台規定。

一、就台灣公司來說,可分成「創辦人是外國人」或「聘請外籍員工」兩種情況。

前者大多數經過投資許可的外國人設立的台灣公司,其負責人均能得到居留簽證;後者則為了避免影響國內人民的工作市場,設有基本的「雇主:資本額營業額標準」及「員工:應有『碩士學位』或『學士學位+二年經歷』」的雙重條件限制。

不過,只要新創公司符合「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新創認定原則」),抑或是創業題目屬於當前政府積極推動的「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顯示這樣的外國員工能為台灣重點發展的項目給予往前推動的助力,則在申請上的「雇主條件」便可放寬。

此外,針對來台唸書的僑生,更有評點制可以適用,意即畢業後找到工作時,依據評分表總和分數達成70分以上者,便可取得簽證留台工作。

二、就自然人來說,若是本身具有特殊專長的「特定專業人才」,例如律師、優秀運動員、諾貝爾得主、曾任坎城影展評審、知名YouTuber、知名主廚、大廠研發主管等,我國政府自然非常歡迎這些外國人來台創業、貢獻所長,因此「就業金卡」即是一種方式,以更彈性的專案認定方式留下這些外國的優秀人才。

而對於想要來台創業的外國人而言,若沒有具備專業技能足以符合特殊金卡資格的對象,只要創業題目符合新創認定原則,也能透過進駐到新創園區,並獲得推薦者、取得專利等件申請到來台居留創業的簽證。

總的來說,這次法規修訂對於外國人才來台的限制再次鬆綁,透過更全面、符合人性的角度將眷屬納入,以期提供一個更無後顧之憂的工作環境。對國內新創團隊而言,這也是一個吸納國際優質人才的絕佳時刻,重要的是,國內市場有限,如何藉由延攬海外人才、發揮他們對於母國市場的觀察與見解擴張海外業務,乃是當務之急。

別忘記!新創依舊是門生意,而最終的目的就是股權被併購出場。以此為目標,驅動新創公司成長的動能正是人才,此時此刻,外國人才相關規定再次放寬門檻限制,正是新創出手延攬的大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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