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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思慢想》這本書中,康納曼博士提出了一個發人深省的箴言:「我們看不見,我們看不見自己的看不見。」
人可以看見全世界,唯獨看不到自己,鏡中的影像也是左右相反的,我們都要學習看見自己的盲點。
A公司赴海外發展,結識了當地的企業,因雙方相處融洽旋即決定合資設立公司,並將當地的商標權申請,由這家合資公司來執行。
進入市場開拓業務並不順利,A公司想要退出市場,於是就跟當地合資方商量,合資方想要繼續經營,但不願買下A公司的股權,只說他們會持續增資,A公司只要放棄增資就不再承擔虧損或風險,考慮對方還要持續經營,也沒有在品牌權益上多做爭取就退出市場了。
以上個案若沒有後續發展,或許也就是個成人之美的善意。孰料這家公司惡性倒閉,欠債欠稅欠貨款,債權人因而跨海找上A公司,更糟糕的是在當地A公司品牌已進入拍賣程序,A公司才知道「代誌大條了」。
當時的善意怎知會成為今日的惡夢。海外發展尤其是「合資公司」千萬要把壞事想在前面,這不是單純善惡問題,而是公司風險承擔問題,最難處理的就是「失控」的風險。
海外投資須留意五個原則:
一、分清合作與合資
合作是兩個法人間的權利義務,而合資後就形成一個法人,例如供應商賺價差天經地義,但股東賺價差,難免被人指摘。
二、品牌由公司申請
品牌是公司的資產,由自己公司申請或合資公司申請差異很大,許多公司因此永遠失去自己品牌在某些市場的發展權。
三、權利易放而難收
配方、專利、經營技術、加盟與授權等,全都是公司的智財,每一項權利如果在「合資」中當然的成為合資公司資產,當心權利易放而難收。
四、合約請律師檢閱
合約是法律文件,一定要請律師檢閱,這是必要的成本。
五、當心中外文版本不一致
檢核合約時,外文版本比中文更重要,因為對方看的是外文,這也牽涉到當地法律認定的官方語言問題。
發展海外市場最怕老闆一意孤行,官大學問大,聽不進別人的建議,看不見自己的不知道,或是為了想成交,進而一昧的退讓,都會使合作或合資陷入失控的狀況。
開弓沒有回頭箭、千金難買早知到,寧願錯過、不要做錯,錯誤中學習的代價太大,每個決策都要先考慮到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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