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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判跟打仗還有一點不一樣,就是打仗有必死之心,談到最後是真的要打仗。而談判的時候,我前面「關門」的目的是為了透過「鑰匙」來增加價值,所以最後還是要「開門」,但孫子所說的「夷關折符」,我們可不可以學習?還是可以。
如在談判具體項目上,我表明「我不跟你來往,不跟你談」,或如在商業談判上,我用客觀數字來支撐我的立場,來告訴對方,我的立場非常堅定,這些不是隨便講的,那既然不是隨便講的,當然也就不可能隨便讓步,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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