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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業責任保險,是指旅行社在出團期間內因為發生意外事故,導致旅遊團員身體受有傷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保險金給團員或其法定繼承人的一種責任保險。
許多國人出國會投保旅平險,主管機關也有政策性訂「旅行業責任保險」,這是為了保障消費者,在參加旅行社安排的國內外旅遊活動期間,生命財產安全及旅遊消費權益,由政府要求旅行業強制投保的保險。
旅行業責任保險針對「意外事故」設計,因此團員因疾病死亡及疾病的醫療費用,不在保險保障範圍。
旅行業責任保險的「旅遊團員」是指我國人民參加旅行社舉辦國內、外團體或個別旅遊,並且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契約的旅遊團員。或者由旅行社負責接待的外國人士,或是大陸人士前來中華民國旅遊的團員。保險保障期間是以「旅遊期間」為準。如果旅行社向保險公司申報的旅遊天數日期為六天,然有團員在第五天提前結束旅遊先行返家,則以保障期間只到其返回家中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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