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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眼前一陣黑,身子往後倒,接著就摔到後腦、尾椎,送醫急救後,醫生說是中暑,還說我血糖過低。」杜先生6月底參加公司舉辦的淨灘活動,當日他頂著38度高溫在海灘活動,本以為身體還行,沒想到瞬間倒下,回想當日情景,他仍心有餘悸。
全球暖化造成極端氣候,全台6月平均溫度達到28.7度,比氣候平均值28度高出0.7度,並打破74年以來同期第四暖的紀錄,時序進入更熱的7月,高溫假議題再度浮上檯面。衛福部資料顯示,6月因熱傷害就診高達741人次,比去年同期的517人次,多出3成。像杜先生這樣在戶外高溫下活動的勞工,就是熱傷害的受害者。
頂著高溫工作 台灣勞工不敢主張退避權
政大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直言:「就像颱風假一樣,高溫也會造成立即的生命傷亡;就算每天坐辦公室吹冷氣,有時從冷氣房走出去,就像進了蒸籠,非常受不了,更何況是長時間曝曬在戶外工作的勞工,高溫假有其必要。」
交通部轉投資的中華快遞公司工會去年曾要求政府研議高溫假相關制度,也就是天氣超過一定溫度時,雇主應有彈性的工作時間安排,避免勞工在高溫下工作,造成熱傷害的風險。該工理事長陳宏春表示,快遞業員工大都是騎機車在戶外執行業務,只要客戶有需求,中午太陽最大時也要跑,以致高溫中暑、暈倒的情況,時有所聞。
陳宏春表示,有些企業的確會建議勞工在中午前後高溫時段,暫時不要出去,但以快遞業為例,「問題在於案件沒有送完,放到下午也是要送,等於工時會被延長,這對勞工來說,實在很兩難,很多人還是硬著頭皮在高溫下工作,希望如期把工作完成。」
長期研究勞工權益的劉梅君也觀察,現在很多營造工地都是非典型雇用模式,「勞工只是承攬契約,再加上工地有工程效期的壓力,如果延遲完工會被罰錢,提早完工則會有獎金,逼得很多工地即便是面臨高溫或下大雨時,也要拚命趕工,一旦出事,根本沒有法律保護,這會變成一個大問題。」
「另一方面,即使有僱傭關係的勞工,在高溫不適合工作的情況下,他們敢不敢使用退避權?」劉梅君質疑,當天氣動輒出現36度以上高溫,有的勞工熱到頭昏了,覺得身體不太對勁,會不會主動向雇主要求暫停工作?一旦提出退避權,會不會被雇主拒絕或被罰薪?後果如何?」
事實上,許多勞工並未執行退避權,在高溫下,更多人身體不舒服,卻仍撐著工作,最後因熱傷害送醫。
勞動部訂高溫工作指引 幫助不大
劉梅君強調,「高溫就是高溫,不會因為在A行業是高溫,在B行業就不是高溫了」,就像颱風假,颱風來了,不管是哪一個行業或職業,危險就是危險,即使是在室內工作,有的環境是鐵皮屋,室內不通風,高溫時,危害程度也不低於在戶外工作,即使不是在戶外工作的員工,但有時因業務公出,同樣有熱傷害的風險。
針對高溫工作,目前勞動部已公布「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但目前尚未有訂定高溫假計畫。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表示,整個高溫的風險,不是只有勞工會碰到,而是整個政府及產業都要面對,「當高溫來襲,誰來喊暫時停作業,從行政角度來看,應該要更謹慎,因為一旦喊停(高溫假),醫院、交通這端是否喊停,恐影響民生問題。若由政府一聲令下全部喊停,這樣整個經濟活動可能都冷卻了。」
鄒子廉說,從實務而言,戶外和室內工作,每個狀況都不同,不像颱風假是強烈明顯聚焦的風險,政府停止公家機關、學校上班上課,民間可以參考。
他認為,高溫是否應停止工作,還是要看控制現場工作的人,如果由政府訂定高溫假標準,一體適用,困難度很大。
不過,他也提到,現在高溫的狀況,一年比一年熱,「未來如果熱到什麼程度要放高溫假,也許要思考了。」尤其是中高齡工作者如果有「三高」(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又在戶外工作,受害程度就會相對拉高,訂定高溫假要考慮的面向更廣。
海外少有高溫假 員工多採退避權
劉梅君表示,目前國外實施高溫假的情況雖不普遍,但國外的工會力量很強大,一碰到高溫,員工就自動退避,「退避權的執行比較到位」,相對而言,台灣勞工對於退避權的意識較弱,政府若訂出高溫假的規範,例如同時參考客觀的戶外溫度和體感溫度,只要達到標準,就可暫時停止工作。
受極端氣候影響,溫度只會愈來愈高,劉梅君建議,政府應提前檢視相關問題,如高溫假的標準、薪資給付,以及是否給予彈性工時,像是達到高溫標準的幾個小時內應暫停工作、延後工作,由此保護勞工並減少雇主的負擔。
1111人力銀行發言人曾仲葳也也認為,儘管上班族對於高溫假的贊成度很高,然而,企業端的支持度卻是比較偏低的,「以現實面而言,放高溫假是有困難的,因為不同產業別,工作型態不一樣,可能造成高溫的標準是不一致的。」
應對高溫 企業可採彈性工時
不過,她建議,可從幾個不同的角度,給予員工彈性因應的方法。
第一,高溫津貼,針對在高溫環境工作的人,可以給予他們一些職務上的加給,例如在戶外和比較高溫的廚房、鍋爐等地方工作,除了提供降溫的設備外,也可給予津貼。
第二,彈性工時,例如正中午是溫度最高的時段,這段時間就讓戶外工作者彈性休息幾個小時,等戶外溫度降低再繼續工作,避開高溫危害健康的風險。
第三,健康檢查,對於在戶外或高溫環境工作的員工,雇主可提供健康檢,包括到職之前的檢康檢查,可以先瞭解員工是否有慢性疾病,以便在工作過程特別注意其狀況;另外,在員工工作一段時間後,也提供健康檢查,定期追蹤員工的身體狀況,確保員工的健康不因高溫受到影響。
曾仲葳提醒,面對越來越熱的天氣,企業可以自己彈性訂定高溫工作指引,例如氣象預報隔天的體感溫度會超過一定溫度,或戶外溫度超過一定標準的情況下,企業可彈性安排員工居家上班或遠距上班,就不一定要有通勤的過程,免於高溫風險;但這應該由企業自主制訂,而非由政府強制性規定,「畢竟產業別不同,沒有辦法限制企業是否要讓員工進公司,或不要在戶外工作,否則也會影響到企業的經營和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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