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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經勞僱協商可免65歲強制退休,高齡就業自從步入康莊大道了嗎?事實上,各界都在討論這次修法有名無實,那麼對於真正想繼續留在職場的「準高齡勞工」,該怎麼跟雇主協商呢?專家建議,有三個關鍵可以把握。
1、與雇主協商時,須證明自身勞動能力
104中高齡人力銀行營運部經理詹宛榕表示,中高齡勞工會選擇離開職場,或是企業不願意繼續僱用他們的主因是,他們自己或者公司會擔心,現在的體能狀況和生活安排是否符合工作需求,以企業直白的觀點來看,企業多不喜歡冗員,會企盼每一個員工要有所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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