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1840字
憲法法庭10月28日針對「擬制遺產」案釋憲,除了6歲女童案,還有另一件外界關注不多,但影響層面更大的案子。那就是配偶過世前兩年的贈與,在日後被「視為遺產」,活著的配偶仍可主張剩餘財產請求權,少繳遺產稅。
根據憲法法庭的判決,對「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北區國稅局新增「擬制遺產」一項,未來本案中的李太太,她的請求權扣除額,可能由0變為5,800萬多元,遺產稅少繳580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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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10月28日針對「擬制遺產」案釋憲,除了6歲女童案,還有另一件外界關注不多,但影響層面更大的案子。那就是配偶過世前兩年的贈與,在日後被「視為遺產」,活著的配偶仍可主張剩餘財產請求權,少繳遺產稅。
根據憲法法庭的判決,對「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北區國稅局新增「擬制遺產」一項,未來本案中的李太太,她的請求權扣除額,可能由0變為5,800萬多元,遺產稅少繳580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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