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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沒錢就容易急,一急就容易犯錯,」41歲從事物流業的小何(化名)幾年前因為比特幣夯翻天,找到一家虛擬貨幣平台「投資」虛擬幣,起初投的錢不多,卻也陸續賺到錢,等到小何想把錢贖回,平台卻要他繳交保證金才行。
小何手上沒現金,虛擬貨幣平台就介紹他找一家融資公司「周轉」,他急著想把錢拿回來,沒細想本金跟利息償還方式根本不合理,最後,不僅投資的錢打水漂,還連本帶利,欠了融資公司一大筆債。
他事後回想,這家虛擬貨幣平台跟融資公司,搞不好就是同一群騙子。
28歲從事飯店服務業的李小姐(化名),幾年前在網路碰上「愛情詐騙」,對方謊稱要寄東西給她,要她先墊付海關一筆五、六十萬元的費用,她沒多想就拿出存款,不夠的部分,就找網路借貸公司,短短一年,竟然累積了上百萬元債務。
在訪談中,小何與李小姐都提到,「在網路上很好借錢」,小何一台估值不到一萬元的機車,可貸30萬元;李小姐拿機車與手機做抵押,也能貸到45萬元,甚至有朋友拿大賣場拍攝的冰箱照片,就能借到錢。
「以前扶助的個案,多是信用卡卡奴,或是個人向銀行借貸,這幾年則出現『新問題』,一半以上的案例,都是向銀行以外的融資公司借錢,」永信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林永頌,近年積極與民間團體共同推動國會訂定《融資公司法》,盼幫助更多有如網路動畫《山道猴子的一生》的借貸族,擺脫債台高築的人生。
他說,銀行是特許行業,金管會有行政指導權,能定期金檢,使得銀行多不敢危害消費者,但是這些泛稱「融資公司」的業者沒人監督,實務上也常見,他們讓大學生、失業者或是上班族超貸,製造更多的社會問題。
林永頌說,面對新問題,政府要在源頭管得住,且能做預防,不能只靠後段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來減輕還債壓力。在民間版的《融資公司法》草案中,他們主張要針對空白本票、利息違約金做規範,同時也要求融資公司要對客戶做徵信,同時不能催債或是與詐團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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