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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東電公司今下午4時召開記者會表示,自去年8月24日起,迄今已完成3批福島含氚廢水排放作業,預計2月28日(周三)執行第4批次排放,預計將以17天時間排放7800噸。我國核安會表示,因應日本含氚廢水排放,跨部會合作以4項配套措施因應。
核安會表示,4項配套措施包含掌握日本排放源頭資訊、進行海洋擴散每日預報、強化海水與漁獲輻射監測、落實資訊公開。
核安會指出,福島核電廠本周三將進行第4批次排放含氚廢水,此為2023會計年度(至今年3月31日)的排放作業預期計畫,第4批次排放作業預計將以17天時間排放7800噸,氚總活度約1.4兆貝克。
核安會表示,根據東電公布相關單位針對第4次批次預計排放含氚廢水的分析結果顯示,氚以外的核種濃度與標準值上限的比值總和為0.34,符合小於1的判定值;排放過程中將透過抽取海水進一步稀釋,使排放水中的氚濃度符合日本承諾的排放目標,低於每公升1500貝克。
另外,東電今也公布委託第三方實驗室(化研)進行的第4批次處理水核種分析結果,結果顯示,氚以外的核種濃度與標準值上限的比值總和為0.33,符合小於1的判定值,與東電公司分析結果相符。
核安會表示,將秉持專業、公開、透明的立場,透過跨部會合作,落實執行源頭掌握、擴散預報、強化監測、資訊公開等4配套措施,守護我國海域與民眾輻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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