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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執委會4日對蘋果公司處以超過18億歐元(19.5億美元)的反壟斷罰款,因為蘋果涉嫌濫用其在音樂串流應用程式(App)銷售市場的主導地位。
這是布魯塞爾當局對蘋果開出的第一張反壟斷罰單,也是歐盟對科技公司課處的最大金額之一。
在Spotify於2019年投訴後,歐盟執委會對蘋果展開調查。調查範圍縮小到蘋果對應用程式開發商施加的合約限制,這些限制使其無法以較低的價格向iPhone 和iPad用戶提供App Store以外的替代音樂訂閱服務。
在歐盟加強對大型科技公司的審查之際,這項罰款將加劇這些科技巨人與布魯塞爾當局的緊張關係。
去年,歐盟執委會根據一項名為《數位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指定蘋果公司以及微軟和Meta等其他科技公司為「守門人」。該法規於去年廣泛生效。
「守門人」一詞是指歐盟認為限制存取核心平台服務(例如線上搜尋、廣告和傳訊和通訊)的大型網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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