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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技巨人商業行為遭放大檢視之際,搜尋市場龍頭Google訴請推翻歐盟執委會15億歐元(17億美元)罰款的上訴案獲判勝訴。
歐盟普通法院18日接受「執委會大多數的評估」,也就是Google運用市場支配地位攔阻對手線上廣告服務,但同時撤銷此案判罰Google的巨額罰款。
歐盟競爭事務主管薇絲塔格2019年對Google提起反托辣斯訴訟,指稱這個搜尋巨人2006至2016年期間,將違反競爭法規的限制強行加諸在第三方網站上,並重罰15億歐元,因為反映「嚴重且持續」違法。
但盧森堡的歐盟普通法院發現,執委會未能「在評估所謂不公平合約條款的期間時,把所有相關情況都納入考量」。
執委會表示,已「留意」法院判決,且「會細讀判決書並思考可能的下一步」。執委會可能上訴。
Google說:「此案只涉及非常狹隘的文字搜尋廣告,刊登於為數有限的出版商網站。我們在2016年已對合約做了調整,移除相關條款,甚至在執委會裁決之前。我們很欣慰,法院認清原始裁決的謬誤並撤銷罰款。」
近幾年來歐盟與Google因三起案件槓上法庭,此案是其一。Google因這三樁官司合計挨罰約82.5億歐元。批評者聲稱,Google已壟斷線上廣告市場,而反托辣斯行動緩不濟急又成效不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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