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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多個部門,昨(28)日發布「意見」提出,充分尊重搬遷人口落戶城鎮意願,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落戶辦法,提高戶籍登記和遷移便利度,鼓勵支持有條件有意願的搬遷群眾進城落戶。
第一財經日報報導,發改委等共19個部門發布「關於推動大型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融入新型城鎮化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共分八大項、20細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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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指出,聚焦大型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以滿足搬遷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實現人口市民化、就業多元化、產業特色化、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社會治理現代化,全面轉變搬遷群眾生產生活方式,確保搬遷群眾穩得住、逐步能致富。
在引導大型安置區融入新型城鎮化項目中,推進產業園區安置區產城融合發展。開展產業園區與周邊安置社區「兩區共建」,探索安置社區參與產業園區發展建設的有效實現形式,完善利益聯結機制,讓搬遷群眾更多分享產業園區發展紅利。
促進農村安置區城鄉融合發展。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紮實穩妥推進鄉村建設,推動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向有條件的農村安置區延伸覆蓋。
在加快搬遷人口市民化進程項目中,推進有序落戶城鎮細項中。充分尊重搬遷人口落戶城鎮意願,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落戶辦法,提高戶籍登記和遷移便利度,鼓勵支持有條件有意願的搬遷群眾進城落戶。
積極穩妥推廣新市民居住證制度,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逐步覆蓋未落戶搬遷人口。依法保障已落戶城鎮的搬遷群眾在遷出地農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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