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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27日修訂「保守國家秘密法」,於今年5月1日生效。由於這次修訂將之前不屬於該法覆蓋範圍的敏感資訊納入其中,可能會加深外國企業對在華經營風險的擔憂。
新華社報導,大陸國家保密局以「答記者問」形式解讀「保密法」新規,這次修訂完善了網路資訊保密管理制度。保密局強調,資訊公開與國家祕密保護是一體兩面,是辯證統一的,都是為了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關鍵是要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開、保放適度。
人民日報28日發表中共中央保密辦主任、國家保密局局長李兆宗署名文章「加強保密法治建設築牢新時代國家秘密安全防線」指出,修訂頒布保密法,是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加強保密法治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趙樂際表示,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為做好新形勢下的保密工作、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該法還對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的就業和出境進行了限制,並增加了新的規定,對機關、單位委託企業事業單位從事涉密業務時的做法進行了規範。
不過,華爾街日報援引喬治城大學亞洲法律中心執行長凱洛格(Thomas Kellogg)的觀點指出,「大陸已通過或修訂了20多部國家安全法,這是最新的一部,可能也不是最後一部。」
凱洛格表示,大陸政府對任何非公開資訊的風險都變得更大,並指出近年來中國官方更加不懼針對外國企業或騷擾記者,這次修訂法律又為他們提供新的工具。隨著大陸加大對資訊的控制力度,可能對外國企業在大陸的經營帶來新的不確定性。
此外,大陸去年7月實施的新版「反間諜法」也讓外國企業感到不安。美國國家反情報與安全中心警告,這部法律會使在大陸的外企面臨更嚴格的大陸監管部門審查,加上「反間諜法」擴大定義範圍,外企所掌握的資訊可能被視為危及國家安全的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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