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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導,香港一間中學去年底發生師生不尊重「國歌」事件,事後當局要求校方嚴肅處理,而校方已對涉事師生作出輔導和教育,期望外界給予學生平靜的學習環境。
根據官方香港電台今天的報導,涉事的是博愛醫院總理聯誼會梁省德中學,近日網上流傳一段影片顯示,校方在播放國歌時,正有學生擾亂課堂秩序,有人甚至站在椅子上,班上同學大笑。
報導表示,教育局在得知事件後,已即時向學校了解情況,同時責成校方嚴肅處理及提交詳細報告。
教育局發言人說,「國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一切個人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國歌,維護國歌的尊嚴,並在適當的場合奏唱國歌……」。
發言人指出,「國歌條例」及「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對升「國旗」儀式和奏唱「國歌」當守的禮儀有明確規定,學校應教育學生有關禮儀,例如應當肅立和舉止莊重,如有學生做出不尊重「國歌」的行為,學校應立即應對。
報導引述這所中學證實,事件發生於去年10月底,事後校方展開調查,並跟進涉事學生的行為及老師的上課情況,作出適當的輔導和教育。
2020年中,香港開始實施「國歌條例」,條例所訂定的罪行主要涉及不當使用「國歌」,或公開場合,故意、意圖侮辱「國歌」的行為。大致而言,有侮辱「國歌」行為者,可罰款港幣5萬元(約新台幣20.5萬元)或監禁3年。
香港主權轉移後,部分中國全國性法律被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由港府公布實施或立法實施,當中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法」和「國歌法」,其中「國旗法」早已立法實施。
2019年「反送中」運動爆發前後,香港出現一股「反中」情緒,在許多場合尤其是足球比賽,當場上播放中國國歌時,不時有人發出噓聲,這促使北京和港府加快了「國歌條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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