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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家屬探視楊智淵? 陸國台辦:將依法辦理

本文共624字

聯合報 記者陳政錄/北京即時報導

台灣社運人士楊智淵日前在大陸,被以「分裂國家罪」一審判刑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對於我陸委會譴責,要求公開判決書,開放家屬探視等,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11日表示,該案判決書已依法送達楊智淵及其辯護人,關於家屬探視事宜,「有關部門將依法辦理」。

就楊智淵案與大陸「懲獨」文件的關聯,和楊是否可請律師辯護,陳斌華11日說,陸方日前已經就該案做了詳細介紹,楊智淵案,是大陸司法機關根據他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分裂國家罪」,依法判處他有期徒刑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陳斌華強調,楊智淵及辯護人各項訴訟權利都獲得了充分的保障,大陸有關部門也依法公開案件辦理、審理情況。

陳斌華說,根據大陸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該案判決書已依法送達楊智淵及其辯護人,關於家屬探視事宜,有關部門將依法辦理。

日前,傳出楊智淵以在大陸被判刑後,大陸國台辦6日發布發言人「答記者問」回應證實,楊智淵犯「分裂國家罪」一案,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8月26日一審公開宣判,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指法院認為,他在「台灣民族黨」等「台獨」組織中起骨幹作用,行為性質惡劣。

另,就楊智淵案外,被大陸方面指,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的八旗文化總編輯李延賀同樣受到關注,陳斌華回應表示,據了解,李延賀目前身體情況良好,大陸相關部門將依法審理該案。

至於澎湖漁船大進滿88號的洪姓船長,目前還在大陸接受調查仍未返台,陳斌華也僅說,有關部門正在處理,會依法依規予以處置。

前年八月,台灣民眾楊智淵遭陸方拘留。(取材自央視新聞)
前年八月,台灣民眾楊智淵遭陸方拘留。(取材自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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