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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債 香港高院批准出售許家印在港「發跡屋」

本文共507字

中央社 記者張謙香港16日電

香港高等法院今天批准出售中國房企恆大集團創辦人許家印在港的一間住房,作為償還債務之用。這間房子被視為許家印的「發跡屋」。

有債主早前向法院提出,要求拍賣許家印在港的一處住房,這間房子位於九龍尖沙咀柯士甸道144號祥景樓,只有375平方英尺(約10坪),市價約港幣500萬元(下同,新台幣2000萬元),是許家印的「發跡屋」。

綜合本地媒體的報導,高院今天批准債主請求,作為清還人民幣53億元的部分欠款。

據報導,被告許家印一方今天缺席法庭聆訊。

今年初,恆大因為資不抵債,被香港高院頒下清盤令。到了4月,高院頒令恆大需要向中信集團旗下的和信恆聚償還人民幣53億元(港幣57億元)債項,否則就要出售產業還債。

由於許家印未能按照法庭的命令清還債項,和信恆聚6月向高院提訴,要求許家印交出其現值約500萬元的香港房產拍賣還債。

早前有報導指出,許家印於1996年創辦恆大,其後投資廣州房地產並賺到第一桶金,隨即於1999年來港,以175萬元買入柯士甸道144號祥景樓6樓A室的住房,實用面積375平方英尺,目前市值約500萬元。

報導表示,這間住房是許家印在香港唯一以私人名義全資擁有的產業,被視為其人生的「發跡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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