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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表示,已落馬的前四川省政協副主席楊克寧除涉嫌受賄外,還涉嫌非法持有槍枝、彈藥,且「情節嚴重」,日前被江蘇省南通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移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央視新聞報導,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公布楊克寧上述涉案情況,但除了「情節嚴重」4字外,該院並沒有提到楊克寧持有槍枝、彈藥的具體數量。但近年來落馬的中國各級官員中,涉及「非法持有槍枝、彈藥」者並不多見。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表示,楊克寧涉嫌受賄及非法持有槍枝、彈藥案,先前是由中國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並由南通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經該院指定,由南通市人民檢察院審查。
根據報導,檢察機關指控,楊克寧利用擔任中共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縣委書記,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政協主席,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州委副書記、州長,四川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檢察機關還指控,楊克寧違反中國槍枝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枝、彈藥,「情節嚴重」。因此,楊克寧依法應以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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