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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毛寧20日主持例行記者會時強調,中日雙方達成共識文件,並不意味著中方立即全面恢復日本水產品進口,中方將會繼續以世貿組織和中國法律法規為遵循,以科學事實為準繩,以確保安全為前提,在有效參與相關監測活動,實施獨立取樣並確認結果後,基於科學證據著手調整相關措施。
她表示,我們將與日方進行技術磋商,在中方提出的要求得到充分滿足的前提下,逐步恢復符合規準的日本水產品進口。有關諮詢結果和政策調整會及時向社會公告。
據澎湃新聞,在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就中日雙方就福島第一核電廠核污染水排海問題的共識文件,請毛寧介紹有關情況。
毛寧即回應表示,2023年8月24日,日本政府無視國際社會的強烈質疑與反對,單方面啟動福島第一核電廠核污染水排海。中國作為最重要的利害關係人之一,一直反對這項不負責任的做法。根據兩國領導人有關透過磋商談判解決福島核污染水問題的精神,中方同日方和相關國際組織前後進行了10多輪密集談判和協商,經過不懈努力達成今天發表的共識。
她說,她願強調以下幾點:
第一,中方堅決反對日方擅自啟動排海,這一立場沒有改變。她說,中方同日方發表共識,是為敦促日方切實履行國際法義務和安全監管主體責任,盡最大努力避免對環境和人體產生負面影響,有效防範排海的潛在風險。我們希望國際社會,特別是利害關係人一起嚴格監督日方履行承諾。
第二,毛寧表示,由於現行相關國際機制的局限性,目前對排海進行的評估和監測是不全面的,缺乏透明度和可信性,需要進一步完善加強,尤其是設立覆蓋排海關鍵環節的長期國際監測安排,確保中國等所有利害關係人有效參與其中,實施獨立取樣監測,才能得到全面且真實有效的數據,確保排海風險可控。
她表示,中日雙方透過談判已就此達成了一致,下一步也將討論監測核種種類、檢測方法等技術細節,以實現全面、有效、可信的長期國際監測。
第三,如何妥善處置福島核污染水,既是政治問題,更是科學問題。她說,中日雙邊共識為國際社會科學有效且安全地處置核污染水打下了基礎,是國際社會特別是利害關係人共同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後續中方將會同國際社會,特別是利益攸關國,繼續本著對全球海洋生態環境和人民健康高度負責任的精神,以科學的態度同日方開展對話,敦促日方妥善處理涉及排海的關切。
第四,毛寧表示,中方全面暫停進口原產地為日本的水產品,含食用水生動物,是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有關規定,採取的緊急預防性臨時措施,目的是為了全面防範風險,保護民眾健康,採取這項措施有規可循,是中國政府對人民負責的實際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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