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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股招手外資降低五門檻 外媒:減輕美大選後對市場影響

大陸商務部、證監會、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外匯局修訂發布《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從允許外國自然人戰略投資A股上市公司等五方面放寬門檻。 聯合報系資料照
大陸商務部、證監會、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外匯局修訂發布《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從允許外國自然人戰略投資A股上市公司等五方面放寬門檻。 聯合報系資料照

本文共877字

經濟日報 記者黃國樑、葉文義/綜合報導

大陸商務部、證監會、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外匯局修訂發布《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從允許外國自然人戰略投資A股上市公司等五方面放寬門檻,主要目的在進一步拓寬外資投資A股管道,並鼓勵外資長期投資、價值投資。

值得留意的是,首度准許外國投資人可以對大陸企業進行「要約收購」,形同可以直接在市場上發出收購要約,取得對一家中國上市公司的實質控股權。

修訂後的《辦法》主要是從五方面降低了投資門檻:

陸放寬外資戰略投資A股上市公司
陸放寬外資戰略投資A股上市公司

一是允許外國自然人實施戰略投資。原《辦法》僅允許外國法人或其他組織實施策略性投資,外國自然人不能實施投資。

二是放寬外國投資者的資產要求。在此之前,如果外國投資者在實施戰略投資後,不成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對其資產要求為管理的境外實有資產總額得不低於5億美元。根據公告,如今這一要求降低至3億美元。

第三是增加要約收購這項戰略投資方式。原《辦法》規定的策略性投資方式僅包括定向增發和協議轉移兩種方式。此次修訂增加允許外國投資者以要約收購方式實施策略性投資。要約收購是一種特殊的證券交易行為,其標的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發行的股份。

四是以定向發行、要約收購方式實施策略性投資的,允許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為支付對價。

五是適當降低持股比例和持股鎖定期要求。原《辦法》規定,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首次策略投資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應在10%以上,且取得的股份在三年內不得轉讓。本次修訂,取消以定向發行方式實施策略性投資的持股比例要求,將以協議轉讓、要約收購方式實施策略投資的持股比例要求從10%降低至5%;同時將外國投資者的持股鎖定期由不低於三年調整為不低於12個月。

大陸此番宣布放寬外資投資時間點落在美國總統大選之前。彭博引述知名投資顧問公司Evercore ISI中國研究董事總經理Neo Wang觀點表示,北京現在這樣做是為了減輕潛在的川普勝選對市場情緒的影響,但提前宣布能夠避免給人留下北京提防川普或擔心美國大選可能結果的印象。「鑒於近來中國的外商直接投資表現不佳,無論誰當選,這些措施都早就應該推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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