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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加工處紓困措施延長至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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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記者鄭鴻達台北7日電

COVID-19疫情持續,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今天表示,延長紓困措施至12月底,內容包含土地租金、管理費及污水處理費用緩繳,以及經營幼兒園、餐廳業者得申請租金或權利金減半。

加工處長楊伯耕指出,為協助科技產業園區廠商度過營運難關,加工處推動相關紓困措施已2年,共減收新台幣約4000萬元、緩繳約1億7000萬元,區內逾9成以上廠商受惠。

楊伯耕說,經統計比對民國109年至111年,各園區營業額已有逐步復甦情形,顯見紓困措施已達階段性成效。

加工處表示,科技產業園區第1階段紓困措施自109年5月實施,土地租金全面減收20%計6個月;第2階段於109年12月起,營業額衰退15%的廠商,可再申請土地租金減收20%計6個月;第3階段於110年7月起至111年6月止,營業額衰退50%廠商,可再申請土地租金緩繳1年。

加工處說,考量國內疫情,因此再提出第4階段「科技產業園區因應疫情延長紓困措施」,實施期間為今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加工處表示,區內事業任一期營業額減少達50%以上時,得向加工處或各分處申請土地租金、管理費、污水處理費用緩繳至今年12月31日止,以及餐廳租金減半7個月及幼兒園權利金減半1個月的紓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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