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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1218)(1218)經營權之爭持續延燒,但因去年度自結財報還未依規定在3月底公告,30日就有人以泰山股東為名,登報指出,泰山公司派擬將董事酬勞提高至2億元,要在今天(31)日董事會中強渡關山,但公司派指出,此舉是大方與股東分享獲利。
今天董事會雖順利通過財報,但市場派龍邦(2514)(2514)也發出五點聲明,指龍邦是為顧全大局維護全體股東權益,避免泰山因無法通過財報而暫停交易,於董事會被迫無奈投下同意票,絕非認同董事長詹景超自肥作法。
以下為聲明全文:
一、有泰山公司股東刊登廣告,揭露泰山公司處分全家股權取得80餘億元之鉅額現金後,董事長詹景超旋即主導耗資7000萬元購買兩幅吳冠中畫作、計畫花30億元購買台開名下花蓮新天堂樂園土地,並已開立3000萬元的台支支票作為保證金。此外更支付QIC寬量國際 8000 萬元,作為媒介萬寶開發向泰山公司購入全家公司股份之仲介費。實則,本公司近日亦屢屢接獲泰山公司員工提供以上之訊息,顯示詹景超之種種違法行徑已再難遮掩,更引起泰山公司員工之極度恐慌與憂慮!
二、泰山公司日前發布聲明證實確實購入兩幅吳冠中畫作、計畫購入花蓮新天堂樂園土地及開立本票,突顯泰山公司於處分全家公司股份前,根本沒有重大資金需求,才會在取得80餘億元鉅額現金後巧立名目進行動支!無論詹景超董事長如何以泰山公司名義發布聲明、如何編造藉口企圖合理化其行為,均無法改變其未報請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決議即任意動支泰山公司處分全家公司股份所得80餘億元,罔顧公司治理之事實!
三、泰山公司於聲明中表示QIC寬量國際從未向泰山明確透漏買方身分,更屬掩耳盜鈴自欺欺人!若泰山公司聲明屬實QIC寬量國際受泰山公司委託尋覓可能買家,有何立場向委託人泰山公司隱瞞買方身分?詹景超董事長為何同意該公司隱瞞買方身分?若泰山公司不知買方身分,如何爭取有利條件?80餘億高價的交易,仲介竟隱瞞買家,是在玩樂透嗎?詹景超董事長主導全家公司股權交易,竟與QIC寬量國際達成如此不利於泰山公司之仲介條件,嚴重損害泰山公司權益!事後證實,泰山公司處分全家公司的價格低於當日及後續連續交易日的收盤價,正係詹景超董事長夥同QIC寬量國際而罔顧泰山公司之利益的結果!再度突顯泰山公司處分全家公司股權、委託QIC寬量國際尋覓買家、以及QIC寬量國際受託仲介買家等行為、均違反交易常規,涉嫌觸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非常規交易罪等重大刑事犯罪!本公司雖不願相信QIC寬量國際係同流合污取法乎下之輩,但也呼籲谷月涵先生立即徹查QIC寬量國際有無涉入刑事犯罪!
四、泰山公司雖聲明將與股東分享獲利,但事實上詹景超董事長主導泰山公司提撥1億元作為董事酬勞,在獨立董事與劉偉龍、韓泰生董事等強力反對下,雖於自結財報期限前擋下此等自肥議案,但詹景超董事長竟變本加厲,將董事酬勞提高到2億元,蓄意使董事會陷入「同意肥貓議案否則將導致公司暫停交易」之困境,詹景超董事長為了獲取自身利益,竟陷公司於暫停交易的風險,棄全體股東之利益於不顧,分享利益是假、圖謀自肥是真!本公司對於董事長詹景超惡行惡狀深感痛心,但為了顧全大局維護全體股東權益,避免泰山公司因無法通過財報而暫停交易,於董事會被迫無奈投下同意票,然絕非認同詹景超董事長自肥作法!
五、本公司身為泰山公司大股東,自應肩負為全體股東發聲的責任,為各位心急如焚、求助無門的小股東,在即將到來的股東常會中,本公司呼籲全體股東挺身而出,與本公司站在一起共同抵制泰山公司最大肥貓詹景超董事長所提出的自肥議案!泰山公司70年招牌與全體股東之投資權益,絕不能毀於任何違法亂紀圖謀私利者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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