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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NCC調查中嘉案 三立違規得賣股、萬海陳致遠確定有持股

圖為NCC外觀。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圖為NCC外觀。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849字

經濟日報 記者彭慧明/即時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中嘉集團2018年交易案的附負擔及承諾事項執行狀況,對立法院提出調查的書面報告。結論指出三立集團不但有間接投資、還委託其他企業代持中嘉股權,三立都承諾改進;而萬海少東陳致遠也確定間接持有中嘉股權和鏡電視股權,但因陳致遠與相關的投資公司都不是鏡電視的董監事,避過了中嘉附負擔的紅線。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陳椒華接連爆出三立集團透過人頭代持、間接投資方式,取得中嘉約27%股權,NCC主委陳耀祥在11月1日承諾將在月底提出報告,報告今(29)日出爐。三立集團透過法人三立國際、蘇麗投資(已改名永興資本)、普立投資等持有中嘉上層受讓人泓順投資上層股東榮盛等公司股權,間接持有中嘉數位股權,確定三立集團違反規定。目前三立集團已經提出六個月內找到新買主、並盡快賣出股權的方案。

NCC調查指出,近幾個月進行調查並核對經濟部提供的泓順及榮盛等公司資料後。發現榮盛公司上層法人股東有三立國際創意,其董事長林旭信持有2.15%三立國際股權,也是三立電視副董事長,監察人林義魚持有三立國際2.15%股份也兼任三立電視董事。相關狀況違反中嘉案許可處分附負擔規定「非經本會核准,參與投資受讓人事業之關係企業或自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

榮盛另一股東永興資本董事長張榮華也身兼三立電視董事長,張榮華雖未持有永興資本或榮盛公司股權,但NCC要求三立國際、永興資本到會陳述,兩家公司都承諾提出改善。

榮盛另一股東普立投資是三立電視之法人股東,NCC調查,普立投資及其自然人股東並未擔任三立電視之董事或監察人職務。

NCC指出,11月27日要求三立國際、永興資本與泓順公司具體說明後續改善計畫內容,三立國際與永興資本承諾六個月內找到受讓股權之交易對象。

立委爆料永興資本找人頭代持股權,NCC調查也發現確實有相關狀況,永興資本透過代持方式持有中嘉上層股東振華投資股權,永興資本承認有代持股權協議書,但強調2022年已經終止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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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海陳致遠確定持有中嘉股權 NCC一理由幫他避踩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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