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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未如期申報公告財報 全因這件事

泰山。(本報系資料庫)
泰山。(本報系資料庫)

本文共303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即時報導

金管會今天公布16日以必須公布財報的公司,僅泰山(1218)(1218)未公告,證期局官員表示,主要是因為處分全家股份,獨董及審委員有異見,未認同其處分利益及年度自結財務數字,因此未如期在16日公告,目前由證交所督促其儘速公告,31日要公告去年年報,若泰山仍未能公告財報,將由證期局開罰,以24萬元起跳。

金管會為縮短財報摸黑期,今年要求資本額100億元以上及金融保險業的上市櫃公司,提前在16日公告去年財報,共132家全數如期申報;另外資本額達20億元未達10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要在16日公告去年自結財務數字,有378家如期申報,僅一家至今未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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