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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股泰山(1218)(1218)因內部經營權之爭,今(21)日遭金管會點名自結財報未如期公告。據金管會證期局統計,目前已有378家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未達10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完成財報申請,僅泰山一家未公告,若月底前年報也無法如期公告,將依法開罰24萬元。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表示,統計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但未達10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應於今年3月16日前公告2022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共計379家,已如期公告者計378家,只有泰山一家沒有如期申報,原因是內部經營權爭執,獨董跟審委會有對公司的財務報告持反對意見,主因處分全家股份獲利情形,「這部分還沒有確定,所以泰山還沒有申報,證交所會依照程序督促泰山盡快處理。」
張子敏說,沒有如期申報自結財報會依照證交所規則,通常第一次會請泰山儘速申報,假設不能完成,則會開罰,這部分是證交所的處理權責,一開始會先給改善期,請泰山來申報,如果還不行就會依照比較嚴格的方式處罰。他表示,若月底年報也出不來,違反證交法就至少24萬開罰。
此外,證期局也統計,各上市櫃公司年度財務報告申報情形,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及金融保險業的上市櫃公司,應在今年3月16日前公告申報2022年度財務報告共有132家,均已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公告申報。
另外,為因應今年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連續假期,金管會在今年2月23日公告延長公開發行公司3月份營運情形公告申報期限至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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