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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與櫃買中心公告,隆銘綠能股票與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繼續停止買賣。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隆銘綠能科技因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第3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暨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暨停止買賣在案,查該公司已於2023年6月2日補行公告申報2022年度財務報告,惟仍未公告申報2023年第1季財務報告,爰將其上市有價證券繼續停止買賣。
櫃買中心表示,經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有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事,將其上市有價證券繼續停止買賣,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4款及第15款規定,將其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隆銘綠能四,代號:30184)繼續停止櫃檯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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