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台新理專11年挪用客戶1617萬 金管會罰800萬

本文共252字

中央社 記者謝方娪台北8日電

台新銀行理財專員與客戶間有異常資金往來及不當行為,金管會調查後認定台新銀行未完善建立且未確實執行內控制度,金管會今天開罰台新銀行新台幣800萬元。

台新銀行蘇姓前理專自2011年1月至2022年5月間以「保證獲利」向A群客戶銷售金融商品,為履行獲利承諾,於自行資金調度無法彌補缺口後,蘇姓前理專以協助B群客戶投資金融商品或繳納續期保費為由,請B群客戶臨櫃提領現金並於行外交付,或請B群客戶直接轉帳至A群客戶等方式挪用款項。

台新銀行蘇姓前理專不當行為,總計受影響B群客戶數達9人,所涉金額達1617萬元。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上一篇
合庫人壽14周年慶 回饋保戶再加碼
下一篇
國銀籌資潮一波波 台新銀宣布發金融債最高30億元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