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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星展銀併了花旗銀消金業務,不動產放款飆破表。金管會昨(26)日表示,8月星展銀依「銀行法」第72-2條規定的不動產放款占比飆破30%的法規上限,已要求星展銀提出改善期限,一般因合併的調整期限約二至三年。
依照銀行法第72-2條,銀行辦房貸、建融及商辦等不動產放款總額,以總存款加金融債總額30%為限,市場視為「不動產放款天條」。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說,8月星展銀併了花旗銀消金業務,因為花旗銀消金數字龐大,不動產放款「分子」遠遠超過總存款加金融債的「分母」,導致逾限。
金管會面對金融機構整併案,銀行哪些指標會超過法規標準,都會要求銀行需提出改善期限,星展銀已經報了一個改善計畫過來,初步並不會限制新增房貸,仍會讓星展銀業務接續發展,金管會將給一個較長的調整時間,一般約是二至三年時間。
金管會昨公布8月房貸、建融和加計銀行辦理商辦不動產的銀行法第72-2條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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