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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接軌IFRS,金管會昨(3)日研議修正相關財報編製準則,最大亮點是,2024年起允許企業長期借款的「流動性負債」,僅需表達當下的財務情況,此舉被市場解讀,可避免銀行認定企業財務指標轉差、而提早收回貸款,被視為對企業減壓。
「流動負債」是指一家企業一年內到期的負債。當流動資產/流動負債*100%就是流動比率,一般要求是200%,流動比率愈高,代表企業在短期還債上愈沒有壓力,也是銀行評估企業是否具有還款能力的指標之一。
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說,實務上,企業具合約條件的「長期借款負債」在流動性負債的分類上有歧見,這次修法適用IFRS後,明定以「資產負債表日」的那天來考量認列。
在新制下,只需看12月31日當天企業資產負債表日,是否符合流動比100%的銀行要求,只要符合該負債就可被認列為「非流動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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