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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於108年10月獲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以下簡稱APG)公告第三輪相互評鑑成績為「一般追蹤」(Regular Follow-up)之最佳等第,依規定2年提交一次追蹤報告(Follow-Up Report),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表示,APG相互評鑑委員會今舉行線上會議,我國獲得會員國一致肯定,通過本次追蹤報告,持續維持「一般追蹤」之最佳等第。
我國於110年10月提交首次追蹤報告,於同年12月2日APG相互評鑑委員會(Mutual Evaluation Committee)會議通過維持「一般追蹤」。今年9月28日提交第2次追蹤報告。
洗錢防制辦公室指出,今年繳交予APG的追蹤報告,由該辦公室主責彙整及跨機關協調,結合司法院、法務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經濟部、財政部、內政部及數位發展部等部會共同完成,於今年9月28日經由我國金融情報中心(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FIU)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提交APG秘書處。
三大追蹤重點
我國本次提交之追蹤報告有3大重點,包括第一是我國對銀樓業、公證人、會計師、記帳士及報稅代理人、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律師及第三方支付等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Designated Non-financial Businesses or Professions)相關防制洗錢、打擊資恐、打擊資武擴規範,包含法規修訂、監理措施及指導原則。
第二是我國對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s)相關防制洗錢、打擊資恐、打擊資武擴規範,包含指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該業別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法規修訂、監理措施及指導原則。
第三是因應APG認我國應強化跨機關協調機制及公私部門資訊交流,建置「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資武擴資訊交流平台」,提供政府機關及私部門線上資訊交流之管道,分享威脅、弱點、風險、公開新聞、重大案例、去識別化可疑交易報告範例、去識別化起訴案例、行政裁處案例、監理措施、最新國際規範及年報等資訊。
APG相互評鑑委員會線上會議於台灣時間今上午11時召開,呈現我國提交之追蹤報告,獲APG及在場會員國肯定,通過我國追蹤報告並正式採認,持續維持「一般追蹤」之最佳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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