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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9月連發四道函令,要求新光金控以及新光人壽履行70億元現金增資承諾,新壽將一年內分次發行,首次新增15億元年底前應該可入帳。惟新壽11月虧損又受到匯兌損失虧損擴大。新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今(11)日指出,將觀望新壽增資進度,假設年底增資15億元進來後、RBC 達到法定標準,這一塊當然沒問題,但過去承諾的70億元「歸承諾」。
施瓊華指出,保險局仍會檢視各壽險年底 RBC 結算情形,假設壽險有受到匯損評價損失帶來的影響虧損,就必須看依照保險法,不到法定標準的 RBC 落在哪一個標準,依據標準,要求壽險提出改善,假設沒有改善,相會進一步依照法令處理。
但施瓊華指出,如果年底前,新光金先以15億元增資進來,改善 RBC,依法當然沒有問題,但新光過去承諾的70億元增資案,承諾歸承諾,意指承諾就應該要達到。
新光金4日代子公司新壽發布重訊稱私募增資70億元額度,將改在一年內分次發行,第一次現金增資15億元年底前應該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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