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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兆豐銀行爆發促銷刷卡結匯爭議,中央銀行外匯局長蔡烱民今(20)日解釋,兆豐銀行在2005年取得央行同意開辦的是「50萬元以下的外幣現鈔網路下單業務」,其中一項支付方式是可用銀行信用卡的「預借現金」,由於預借現金手續費高達3.5%,央行還特別叮囑兆豐銀須充分揭露費用等資訊。
蔡烱民說,這次的爭議點在於,購買外幣現鈔可用兆豐銀行信用卡支付,其實是透過信用卡的「預借現金」方式,但兆豐銀宣布將手續費降低至每筆10元,違反「信用卡業務機關管理辦法」規定,發卡機構禁止對信用卡預借現金做推介、廣告等行銷行為,踩到金管會紅線。
蔡烱民表示,他看到兆豐銀說20年前就取得央行核准,有去查是否有這個文,兆豐銀當年申請的是「50萬元以下的外幣現鈔、旅行支票的網路下單業務」,支付方式其中一項是用兆豐銀行信用卡「預借現金」方式付款,而預借現金手續費用新台幣10元低價促銷,引起主管機關的關注。
蔡烱民說,「外幣現鈔」不是特約商店裡的商品,央行並未核准銀行刷卡買外匯現鈔業務,而兆豐銀20年前申請的是「線上買外幣現鈔,可用銀行信用卡的預借現金方式支付」,這一項業務確實獲得央行核准,且已開辦多年。
但這次的重點其實是「促銷」,因為表面上的刷卡買外幣現鈔,實際上是買外幣現鈔、但用信用卡的預借現金方式支付,按規定,預借現金業務不能促銷與廣告,這次的10元手續費促銷,才是踩到金管會監管紅線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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