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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2023年恐連2期資本適足率(RBC)低於200%法定門檻,金管會要求盡速改善,新光金主要規劃透過其餘子公司盈餘上繳進而增資新壽,並於首季完成,新壽財務改善計畫預計本週提報金管會。
新光金今天代旗下子公司新光銀行、元富證券及新光投信發布重大訊息,3家子公司董事會分別決議發放新台幣47.13億元、19.42億元及0.47億元現金股利,合計67.02億元。
新光金發言人林宜靜表示,子公司經決算及會計師查核後,會循例提盈餘分派案至董事會及股東會,待現金股利上繳至金控,金控會再做整體規劃。
林宜靜指出,新光金董事會已通過首季增資新壽70億元,資金運用會在子公司全部上繳後再做最後決定。
新光金董事會已決議提前至首季完成對新壽增資70億元,但資金來源主要為子公司上繳盈餘,而非金控發行新股現金增資,金管會20日回應,是否認可待財務改善計畫送來再評估,但新光金擬以其餘子公司上繳盈餘替新壽增資,自己要考慮到整體金控底下子公司狀況。
金管會先前已在1月底發函給新壽,要求新壽併同考量先前許下的現金增資承諾,以及讓RBC回到法定標準的需求,在1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林宜靜強調,對於主管機關任何指示,均會遵照辦理,預計本週將按金管會要求,在期限內提報新壽財務改善計畫至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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