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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鼓勵開辦微型保險 將提更多獎勵措施

本文共764字

聯合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

為鼓勵保險業者開發各類的微型保險商品,以提供經濟弱勢與特定身分者多元基本保險保障,金管會宣布,為鼓勵保險業申請微型保險商品的業務試辦,今年起將新增微型保險獎勵對象,對經金管會同意試辦且開始試辦微型保險業務的產、壽險公司、自行推出微型財產保險業務承保人數最多之前三名公司給予獎勵,同時也將鼓勵保險業觸及過去從未投保小額終老保險的對象,亦會針對辦理小額終老保險被保險人為初次投保的承保人數最多前三名公司獎勵措施,並將為此修正「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舉例,目前已有南山產險已和屏東、新竹、南投、基隆、澎湖等5個縣市政府合作火災的微型保險,該微型保單提供保戶每事故8千元的理賠,目前已有8萬名的保戶,保險局也會納入獎勵措施。

另據金管會資料,截至112年12月底止,已有28家保險業開辦微型保險,有效契約人數約75萬人,較111年同期之72.1萬人持續成長,對於普及弱勢民眾基本保險保障,已漸有效果;金管會也表示,希望擴大微型保險範圍,同時賦予業者以試辦方式辦理微型保險業務的彈性,有助於保險業開發創新微型保險商品,從而擴大微型保險商品類型與保障範圍,提供弱勢民眾更多元的微型保險保障,使微型保險的保護傘更加全面。

金管會也表示,自98年推動微型保險業務以來,金管會陸續透過修正規定,來提高保險金額、放寬微型保險納保對象擴大微型保護傘、提供監理誘因鼓勵保險業者積極推廣,並將微型保險上架「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提供網路投保新管道。同時社福團體與地方政府及保險業者合作藉由公私協力推動微型保險亦漸成常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已針對轄內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者等弱勢對象納保微型保險,並有地方政府制定微型保險自治條例明定為所轄弱勢民眾投保微型保險,彰顯社會各界對於微型保險強化社會安全網所扮演角色愈發重視。

金管會積極推動微型保單,將提更多獎勵措施。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金管會積極推動微型保單,將提更多獎勵措施。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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