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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世華銀前蘭雅分行櫃員,涉及挪用客戶款項,國泰世華銀未落實執行磁條重建覆核機制、未落實執行代收稅款章戳保管、代收信用卡款作業程序,及未確實督導員工遵守行為準則,顯示國泰世華銀未能執行內控,金管會晚間宣布懲處800萬元。
金管會表示,國泰世華銀蘭雅分行前交易櫃員陳員自111年12月至112年6月間,擅自以客戶印鑑多蓋取款憑證取款、將客戶資料重建在自己的存摺磁條,再偽冒客戶簽名取款,及代收信用卡款或房屋稅款未即時入帳等手法挪用客戶資金,受影響客戶數共61人,總挪用金額約430萬元。
國泰世華銀行回應,該行知悉本案後,於第一時間主動清查可能受影響的客戶,以確保客戶權益,並向主管機關通報重大偶發事件。國泰世華已解僱涉案員工,並將全力追究其法律責任。針對金管會之裁罰,國泰世華將虛心檢討,針對缺失事項持續改善並落實相關管控措施,嚴格要求同仁恪遵相關法令及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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