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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局長施瓊華說,要「自助、才會有人助」,在這15年過渡期中,會每五年定期並依市場動態檢討該機制,若業者很努力增資、積極調整商品結構以達到每階段規劃的努力目標,金管會將給提高業者資產配置彈性、及降低風險係數兩大獎勵。
一、增資的獎勵措施,包括提高保險業資產配置彈性和降低風險係數。
依業者累進增資額(含增資、發債、盈轉增)占風險資本一定比率,給1~4次獎勵措施選擇權;若首次申請後,業者新增的累進增資額占風險資本比率達10%時,可以再取得一次獎勵措施選擇權。
據金管會以去年底,各業者累進增資額估算,可拿到「滿分」(指有4次選擇獎勵)僅有一家業者,次之的有兩家(指有3次選擇獎勵),最多是僅有兩次選擇權共有10家。
這獎勵措施選擇,就是彈性資產配置,包括可提高投資國外信評BBB及BBB-次債、金融債、及國外私募及對沖基金的額度,但前提是不增加國外投資限額。
降低風險係數,則是投資國外私募及對沖基金風險係數可打九折,如目前風險係數是33.75%約等同接軌ICS49%,打可九折降到45%,每次申請適用五年。
二、調整商品結構的獎勵,包括申請政策性公建和投資股票,最佳者可維持現況的風險係數。
金管會將在15年過渡期間,指2026年後的15年,每年檢視各公司商品結構轉型的達成目標,若100%達標,政策性公建可維持1.28%低風險權數,超標105%可再申請股票風險係數維持21.65%,不用逐年增加。
換言之,業者在2027年檢視2026年增資、或是調整商品結構都達標時,就可開始彈性配置資產、投資公建、股票也可以適用低風險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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