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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大股東林伯翰反對新新併 喊話散戶別為20元 賠了1,000元價差

本文共742字

經濟日報 記者戴玉翔/台北報導

新光金(2888)將於10月9日舉行股東臨時會決議合併案,市場上已出現「委託書徵求戰」,更傳出有人用20元一張代價徵求委託書,新光金大股東林伯翰昨(19)日受訪時呼籲股東,沒必要為了20元,不賺1,000元價差,他更以股本、獲利等來計算,認為台新金為了合併新光金鋌而走險。

林伯翰接下來也將前往南部,拜會多位新光金大股東,同時持續爭取外資支持。

針對新新併,林伯翰提出看法,若以「新光金+台新金」股本來看,假設要賺每股純益(EPS)1元,等於每年要賺256億元,以目前兩家金控獲利,合併後的台新新光金控可能長期EPS低於1元,名列金控後段班。他認為,「台新金為了合併新光金鋌而走險,甘冒大幅增加股本的方式,且EPS跟不上股本大增的幅度,而短線操作實在不可取。」

由於市場傳潛在徵求委託書的價錢在20元左右,林伯翰也對股東們喊話,「有需要為了20元把自己賣了嗎?留下來,若股價漲1元,1張就有1,000元了。」他呼籲小股東不要為了20元就把委託書交出去,最後被台新金併了,還不如投下合併反對票,等待更好的合併對象,賺取價差。

他強調,他自始至終都未反對合併,但合併的對象可以增加選擇,例如兆豐金旗下沒有壽險公司,和新光金也是具互補性的好選擇,屆時「不只飛龍在天,而是一飛沖天」。

對於10月9日股東臨時會,林伯翰分析,假設出席率在80%左右,加上外資沒有棄權,可滿足三分之二股東出席,而過半決勝點是41%,「只要贏10萬張就好了」。若以雙方各掌握三成委託書,加上反對派原股東持有15%,對戰對方的7%、8%,他樂觀以對。

對於和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關係,林伯翰強調,自己不是親人或家人,不能代表他說話,對我來說他是前輩,也是長輩,但吳東進每次都介紹他是「新光創業家族的第三代,也是他現在的事業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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