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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2887)、新光金(2888)將於10月9日舉行臨時股東會表決合併案,新光金大股東林伯翰7日上午再度出面呼籲金管會,正視新新併有金金不分離疑慮,尤其8月底新光金、台新金董事會通過新新併案,有利益衝突問題。對此,新勝、台灣新光實業共同發布聲明,怒斥「勿扭曲事實以煽惑市場,擾亂市場秩序。」
新勝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新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就林伯翰先生惡意散播之言論,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前已一再呼籲林伯翰先生應對法規範之遵循及市場秩序之維持妥為自重,詎其仍無視法律規範,再次惡意扭曲事實以煽惑市場,擾亂市場秩序甚鉅,嚴重戕害新光金控股東權益。本公司再次嚴厲譴責,並就此惡意抹黑滋事、破壞金融秩序的非法行為,一併委由律師依法嚴正處理,絕不寬貸。
二、本公司身為新光金控之股東,依法行使提名、選舉並參與表決之權利,核屬股東平等享有之固有權,且得就合併事項於董事會及股東會行使表決權,與金金分離之行政監管完全無涉,此為法律、主管機關函令及大法官會議解釋明文所保障,併此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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