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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石油正2條款 期貨ETF新增三大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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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蔡靜紋/台北即時報導

元大S&P原油正2ETF(00672L)一度締造全球規模最大的原油槓桿ETF,然因油價波動,導致淨值連續跌破發行價的十分之一而下市,造成部分不甚瞭解產品而買進的投資人慘賠。為杜絕期貨商品再發生類似狀況,主管機關陸續補網。證交所今(30)日公告,增訂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期貨ETF)三大管控措施,被業界視為「元石油正2條款」。

證交所修正受益憑證買賣辦法,增訂期貨ETF三大管控措施,包括增訂期貨ETF暫停或恢復融資融券交易、停止(或恢復)有價證券借貸及當沖交易的時點;增訂期貨ETF於證券經紀商於受託買賣時,應(或取消)預收足額款券之時點;增訂期貨ETF限制(或取消)投資人買進的時點。

證交所所受益憑證買賣辦法1987年12月18日訂定發布後,期間歷經36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為2022年7月20日發布施行。依金管會2020年3月19日號令,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期貨ETF)最近30個營業日的基金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較其最初單位淨資產累積跌幅達90%時或基金平均淨資產價值低於2,000萬元,應報金管會核准後終止期貨信託契約。

證交所表示,為進一步保障投資人權益,鑑於原油期貨長期存在正價差且我國期貨ETF反分割不易,原油期貨ETF因轉倉需要恐面臨淨值長期減損,甚或達下市清算門檻,由於槓桿及反向期貨ETF商品屬性複雜,市場投資人並非均能了解該商品特性及其風險,再增訂期貨ETF管控措施。

期貨ETF管控措施包括,

(一)如期貨ETF之最近十個營業日,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較其最初單位淨資產價值累積跌幅達一定比例以上,分階段啟動下列措施:

1、取消信用交易、停止借券及當沖交易:達65%以上。

2、預收投資人款券:達75%以上。

3、限制投資人買進:達85%以上。

(二)如期貨ETF自採行上述措施日起連續30個營業日,每日單位淨資產價值較其最初單位淨資產價值累積跌幅回復至一定比例,分階段恢復(取消)下列措施:

1、恢復信用、借券及當沖交易:未達65%。

2、取消預收投資人款券:未達75%。

3、取消限制投資人買進:未達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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